七天鑑賞期
依消費者保護法,您於收到商品翌日起七日內得辦理退貨。鑑賞期非試用期,請保持商品全新完整。
可退換貨條件
- 商品本體、贈品、配件、原廠包裝、發票均完整未拆封
- 商品未使用、未污損、未刮傷
- 於收件後 7 日內提出申請
不可退換貨情形
- 已拆封、開封、使用過的食品、化妝品、保養品(衛生考量)
- 客製化或個人化商品
- 逾鑑賞期
- 商品本體有人為損壞
退貨流程
- 聯絡客服 LINE @nanatu 或 service@nanatu.tw 提出申請,告知訂單編號與退貨原因
- 客服確認後安排回收(原箱原物退回)
- 商品檢驗無誤後 3-5 個工作日內退款
退款方式
原則上以原付款方式退回:信用卡退刷、ATM 轉帳退至原帳戶、超商代收退至指定帳戶。
運費負擔
- 商品瑕疵或寄錯:由 NaNaTu 全額負擔來回運費
- 個人因素退貨:由消費者負擔回收運費
本政策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5-03
(以上為示範文案,正式上線前請由法務審閱與更新)